关于黄龙一小选派青年教师志愿者到农村支教的补充说明
根据鹿城区教育局支教的通知 (温鹿教2006 23号)精神,我校在自愿报名的情况下优选教师参加支教工作。
有关支教教师的待遇、行政隶属等具体问题参照温鹿教(2006 23号)文件执行。其他有关学校的补充说明如下:
1、 支教期间,节假日津贴,期末考核(按最高级)奖等全额发给(无特殊情况)。
2、 当年职称考核确定为优职(受援学校考核为优等),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优先申报小学高级。
3、当学年在教师评优评先时,直接作为校级资格参评。
温州市黄龙第一小学
2007年8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