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鹿教〔2006〕83号
各学区教办、中小学(幼儿园):
为了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,给青年教师提供展露才华的舞台,鼓励优秀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脱颖而出,经研究,决定开展鹿城区第五届中学教坛新秀、第十一届小学(幼儿园)教坛新秀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评选对象
凡教龄满3周年的中小学(幼儿园)在编在岗教师(包括参加人事代理的招聘教师),中学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7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),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年龄在32周岁以下(197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),尚未被评为区级教坛新秀及以上荣誉者均可参加。
二、推荐评选条件
(一)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忠诚人民教育事业,热爱本职工作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。为人师表,恪守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。
(二)教学基本功扎实,所任学科教学质量较高;有较强的教育教学水平,在素质教育方面成绩突出;学生课业负担适中,学生、家长满意率高;
(三)能独立承担公开课,并在校级以上开过示范课或研究课。
(四)有较强的教科研意识和能力。主持过区级及以上教改实验或教科研课题研究,或者有1篇论文(案例)在区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者获奖。
(五)具备大专以上学历;中小学语文学科、幼儿园语言学科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达二级甲等以上,其它学科教师在二级乙等以上;计算机等级考核为2000年5月以后取得省级合格;继续教育学分达到规定的要求。
(六)不带寄读生,无违规补课(需提供由学校盖章验证的证明书一份)。
三、推荐评选办法及名额
本届教坛新秀评选采取学校推荐申报——学区教办联评工作(乡镇学校由乡镇中心校负责联评)——区教育局考评的办法。各校(园)根据符合参评条件的教师人数,按照25%的比例推荐到学区教办,各直属校、学区(乡镇)教办、中学按名额分配数(见附件1、附件2)上报区教师培训和科研中心(语文、数学、其它学科的比例原则上为4∶3∶3),然后由教育局组织考核、评审,最终确定的区级教坛新秀入选名单将在鹿城教育网上公示,公示期限为7天。
四、评选考核项目
1.说课,占20%;(考前准备1.5小时,考核10分钟)
2、课堂教学,占60%(内容为现任年级及学科,课前准备2小时);
3.撰写课后反思,占10%;
4.综合素质分,占10%(见附件3)。
五、具体时间安排
(一)报名时间:2006年11月22日(星期三)前,各直属学校、中学、各学区(乡镇)教办将推荐名单报送区教师培训和科研中心。咨询电话:88283629
(二)说课时间:11月28日
(三)上课时间:11月30日—12日2日
(四)上课地点:另定
六、有关报送材料
(一)综合素质表(附件3)
(二)《第五届中学教坛新秀、第十一届小学(幼儿园)教坛新秀推荐表》一式三份(附件4)。
(三)有关材料复印件(原件先由各直属学校、学区(乡镇)验证后签字盖章),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普通话等级证书、计算机等级证书、近两年教师继续教育学分卡及综合素质分等相关材料一式壹份。
(四)《教坛新秀推荐汇总表》一式两份(附件5)。
七、组织领导
为了加强对本届区级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的领导,使整个推荐评选工作能顺利进行,区教育局成立由伍挺、池春燕、毛绍平、李逸萱、施士坤、叶更青等人组成的评审领导小组,伍挺任组长,池春燕任副组长,下设办公室,毛绍平、李逸萱兼任办公室正、副主任,具体负责组织本次区级教坛新秀的评审工作。
各学区、学校、幼儿园应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,严格按照文件有关规定,认真做好本届教坛新秀的推荐、评选工作。逾期不报,作自动放弃。
附件:
1、鹿城区第十一届小学(幼儿园)教坛新秀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
2、鹿城区第五届中学教坛新秀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
3、鹿城区第五届中学、第十一届小学(幼儿园)教坛新秀评选综合素质量化标准
4、鹿城区第五届中学、第十一届小学(幼儿园)教坛新秀推荐汇总表
5、鹿城区第五届中学、第十一届小学(幼儿园)教坛新秀推荐表
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
二○○六年十月二十五日
主题词:教坛新秀 评选 通知
抄送:市教育局,区委、区人大、区政府、区政协
鹿城区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10月25日印发